近日,經南寧市政府同意,《南寧市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出臺,要求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現有的非專用校車,必須在教育行政部門登記,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在自治區政府規定的過渡期限內,逐步實現全部淘汰并更換為專用校車。
《實施意見》要求,從2012年起,各級政府持續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支持或提供規范的校車服務,逐步淘汰非專用校車,并保障應當使用校車接送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依法享有校車服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大力支持使用專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服務。
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深入開展校車、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善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抓好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該意見強調從源頭上保障校車安全,提出道路實現村村通,大力發展城鄉客運的要求,希望能破解農村學生上下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難的問題。
由于不是所有的學校都能提供校車服務,學生出行很多還得靠客運車輛。《實施意見》提出,統籌城鄉客運資源配置,鼓勵城市(縣城區)公交向城市周邊延伸覆蓋,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推進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完善城鄉客運一體化標準規范體系,實現城鄉客運服務的有效銜接。推廣農村客運的片區經營模式,將企業經營范圍由線路劃定改為區域劃定,實行公司化經營。完善農村客運線網布局,綜合利用市場、財稅等手段,穩步提高農村客運班車通達率,到“十二五”末期,實現全市所有鄉鎮和90%以上的建制村通客車,為廣大農村地區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提供更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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