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傳言并轉發4S店“通告”說,由于2015年1月1日起更換使用機動車新版發票,會造成2014年的舊版發票,在2015年無法繳納購置稅,新車無法入戶;提醒新車需要在12月26日繳納購置稅,才能在2015年后繳納購置稅及辦理新車上牌。
車購稅分局工作人員向消費者宣傳車購稅政策
對此,記者采訪稅務部門求證,得到答復:車輛購置稅的繳納不受新、舊版發票的影響,新車應從購車之日起60天內申報繳納車購稅(如超過60天,按規定從滯納 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只要車主提供包括購置稅完稅證明原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第四聯原件等在內的相關材料,不管發票是新 版還是舊版的,2015年都可以上牌落戶。對于網上的傳言,南寧市國稅局表示,這完全是大家對國稅局通知的誤讀。
南寧市國稅局征管 科管理票證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南寧市國稅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票面內容的公告》(2014年第27號),確實給各4S店發 了“2015年1月1日啟用2015版機動車發票,同時停止使用舊版發票”的通知。該通知同時也發至南寧市公安局車管所。但通知只說,區國稅局印制新版票 面代碼為2015年版的新版發票,只能從2015年1月1日才能使用,而且2015年1月1日后必須使用新版發票(舊版作廢),各辦稅服務廳在2014年 12月31日前發放新版票時,不能同時繳銷納稅人持有的空白舊版發票,舊版發票仍可使用到2014年底。通知上并沒有說,在2014年購車開具的舊版機動 車發票,不能在2015年交購置稅及上牌落戶的事宜。由此看,這都是4S店對通知的誤讀。對此,該負責人一再強調:機動車新版發票只能從2015年1月1 日才能使用,舊版發票仍可使用到2014年底,在這個時間段購置的汽車,不管什么時間去交購置稅及上牌入戶,都可以,不存在因為發票是舊版的在明年繳不了 車購稅及無法上牌的問題。
隨后記者采訪了南寧市國稅局車購稅分局,其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車購稅征收的原則以發票開出的具體時間算 起,不管是新版還是舊版發票,只要是稅務局開具的正規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在60天內的任何時間都可辦理繳稅手續,不存在因新版發票在跨年使用,持 2014年的舊版發票就不能在明年交購置稅的問題。即使客戶在超過發票開出的60天后再去辦理交納車購稅,都是可以辦理車購稅手續的,只是按日加收滯納稅 款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而已。
隨后記者撥打南寧市車管所966122人工臺咨詢。工號為802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接到過稅務局 下發的從2015年1月1日起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通知,但通知并沒有說2014年的舊版購車發票在2015年不能繳納購置稅和辦理入戶,這要具 體問清楚才知道,讓記者留下電話待回復。過了10多分鐘,這位工作人員打進記者電話說,新車入戶只需車主提供包括購置稅完稅證明原件、稅務局開具的全國機 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第四聯原件、車輛合格證、交強險保單、身份證、車輛登記證等相關材料,只要車主能提供以上材料,不管發票是新版還是舊版的發票,都可以 上牌落戶。車主可以購車后自行選擇時間去給車子上牌入戶,在今年或明年什么時間去給車入戶都行。同時,這位工作人員還強調,因為按規定,新車在沒有上牌入 戶及取得臨時牌照前,是不準開車上路的,建議車主在買車后盡快去給新車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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