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汽車網 訊)1月26日,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CADCC)在京舉行全國媒體新聞發布會,對“中國汽車經銷商對供應商滿意度調查報告(2014)”等四項工作內容進行發布。
在剛剛過去的2014年,由汽車銷售倒掛導致的經銷商與汽車生產廠商不對等關系在市場形勢回落的形勢下不斷引發矛盾爆發。
對汽車經銷商而言,汽車銷售價格倒掛已經威脅到汽車經銷商的生存和發展,經銷商退網事件漸趨普遍。此前,乘用車經銷商退出經營多是單店、單品牌等個案發生,自去年開始,同品牌多家經銷商聯合退出經營的狀況顯著增加。在剛剛過去的這一年中,政策法規修訂頻繁,汽車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的修訂終于進入實質性階段。
1月26日,CADCC發布了“中國汽車經銷商對供應商滿意度調查報告(2014)”、《汽車經銷商與汽車廠商關系白皮書》兩份報告。報告中發布了經銷商對汽車廠商滿意度的前十名和最后十名。
本次發布的“中國汽車經銷商對供應商滿意度調查報告(2014)”,針對包括自主、合資和進口的47個主要乘用車品牌,歷時半年搜集400多份問卷,重點調研了包括奧迪、寶馬、奔馳、雷克薩斯、英菲尼迪、謳歌、捷豹路虎、凱迪拉克等豪華品牌經銷商。調查結果顯示,經銷商滿意度排名第一的品牌是一汽-大眾奧迪,倒數第一的是東風悅達起亞,倒數第二是謳歌。
經銷商對廠商滿意度排名
此外,報告中指出了種種廠商關系的不對等現象。
比如,廠商關系不平等,在授權合同中體現的淋漓盡致,霸王條款無處不在。有超過60%的經銷商授權合同期限低于三年,在現有環境下,經銷商基本無法在合同期內收回起初的投資;81%的乘用車供應商強制要求經銷商建立4s規模的專營店,絕大部分授權合同中對建筑面積都有明確要求,明確要求建筑面積在6000平米以上的占到調查樣本數量的41%;69%的經銷商授權合同中都要求經銷商繳納建店保證金;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時,83%的乘用車銷售授權合同沒有推出補償條款。如果乘用車供應商退出市場,經銷商的利益很難受到保障,去年歐寶突然退出中國市場為經銷商們敲響了警鐘。
汽車經銷商網絡規劃和設定新銷售網點的權利也完全掌握在乘用車供應商手中。
73%的經銷商反映乘用車供應商新增網點不會征求當地已有經銷商的意見;60%的經銷商表示,供應商并不向其公開網點開發規劃,經銷商無法阻止乘用車供應商在該區域的網絡擴張;57%的經銷商表示當某一地點已建網點處于虧損或利潤低于同行業水平時,供應商仍會強行布點。
在精品配件的品牌選擇上經銷商也沒有選擇的自由,甚至人員任免方面,汽車廠商也會對經銷商橫加干涉。有1/3的經銷商表示乘用車供應商甚至有越過投資人或公司直接對經 銷商總經理及員工的獎懲行為。
經銷商在售后維修保養方面的備料也沒有自由度。即使市場通用程度較高的油漆、輔料等,仍有58%的經銷商表示多數乘用車供應商會要求其購買指定品牌和供應商;53%的受訪經銷商表示乘用車供應商會指定非專用設備的型號及供應商,而且大部分指定的設備價格、建材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格。
這種不對等加劇了乘用車供應商與經銷商的矛盾,同品牌經銷商的競爭日趨惡化。
隨著本次“中國汽車經銷商對供應商滿意度調查報告(2014)”結果的公布,商會強烈建議盡快完成《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修改工作,并盡快公布實施;建議汽車供應商按照當前《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主要精神制定2015年的商務政策;從長期來看,為構建汽車經銷行業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應該參照美國的經驗,制定《中國汽車經銷行業特許經營法》。
本次發布會上,商會同時公布了三項提交2015年全國“兩會”的候選提案,具體包括:“關于在全國政協中增加汽車經銷商委員數量的建議”,“關于限購城市取消限購措施的建議”,"關于起草《中國汽車經銷行業特許經營法》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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