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轉彎不讓直行發生事故要負全責。
這是開車在路上要記住的必要原則!
可是直行不讓轉彎呢?
也會被判全責嗎?
您若是因為疏忽了這幾點真的會被判全責哦!
疏忽一:讓行標志
城市道路中有很多有讓行標志的路口,即便你是直行狀態進入交叉路口,也要讓行其他路口并入或轉彎的車輛。
疏忽二:燈頭讓燈尾
在十字交叉路口時,先進入交叉路口的車輛擁有優先通過權。如果A車越過停止線通過交叉路口過程中,信號燈由綠變紅,另一方向信號燈由紅變綠,這時后進入交叉路口的B車輛,必須讓行A車通過。
疏忽三:輔路讓主路
當主路車輛轉向準備進入輔路時,輔路車輛即便是直行也必須讓行主路車輛。
疏忽四:這種情況直行還要讓轉彎嗎……
請問各位看官,
如圖所示,
車輛行經路口,
轉彎讓直行還是右方來車先行呢?
其實右方來車先行是普通條款,
轉彎讓直行是特別條款,
特別條款應當優先適用。
像圖中情況應該本車道直行車先行
看完上邊的內容您清楚什么情況下該怎么做了嗎?
其實所謂的直行讓轉彎,
就是遵守交規安全出行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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