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車險險種介紹及相關規定
基本險包括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三責險)和車輛損失險(車損險);附加險包括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責任險、 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我們通常所說的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也屬于廣義的第三者責任險,交強險是強制性險種,機動車必須購買才能夠上路行駛、年檢、上戶,且在發生第三者損失需要理賠時,必須先賠付交強險再賠付其它險種。
交強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車輛損失險
負責賠償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自身的損失。這是車輛保險中最主要的險種。保與不保這個險種,需權衡一下它的影響。若不保,車輛碰撞后的修理費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擔。
第三者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撞車或撞人是開車時最害怕的,自己愛車受損失不算,還要花大筆的錢來賠償他人的損失。因為交強險(2008版)在對第三者的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上賠償較低,在購買了交強險仍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
全車盜搶險
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其間由于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車輛丟失后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車輛實際價值(以保單約定為準)的80%的賠償。若被保險人缺少車鑰匙(兩把)、行駛證、購車發票等,則可能只得到75%的賠償
車上人員險
負責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其中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就是過去的司機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聯系人:小陳 1397817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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