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發出通知,嚴禁公路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指定材料產地。交通部表示在公路建設市場督察中將重點檢查貨物招標活動,一經發現設定貨物產地等非法排斥投標人的行為,將在全國進行通報。
據悉,近期個別地方在公路建設項目貨物招標中,出現指定國外瀝青生產商參與投標、排斥國產瀝青生產商的現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規格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技術、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供應者等,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交通部有關人士表示,瀝青等公路建設主要材料的質量和價格對公路工程質量和建設成本有著重要影響。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各地在貨物招標時對瀝青等主要材料的有關性能指標、技術參數和質量作出規定是必要的,但不得指定產地、專利技術等,以保證招投標活動的公平和競爭性。
交通部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認真履行招投標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公路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必要時可請監察部門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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