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吳麗萍)11月16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推進和做好廣西車輛外掛治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涉車稅費征收秩序和公路運輸市場秩序,全區于11月至明年6月開展集中治理外掛車輛專項行動。自治區公路管理局有關部門表示,目前,專項行動已全面展開,10種被認定為外掛車的車輛將被查處清理。
據介紹,該項行動要治理的外掛車輛是指機動車的所有人戶籍地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但其機動車在本區外注冊登記并繳納公路養路費等國家稅費,且在本區內長期經營運輸的載貨類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可以認定為外掛車輛:
車輛掛外省牌照,但其所有者為廣西居民或車輛實際使用者居住在廣西,車輛主要在廣西行政區域內行駛和停留,在車籍地實際繳納的各種稅費較廣西同類車輛明顯偏低,也低于車籍地正常征收標準;車輛掛外省牌照,但其運輸業務的貨源主要在廣西,且主要在廣西境內從事運營、在車籍地實際繳納的各種稅費較廣西同類車輛明顯偏低,也低于車籍地正常征收標準;車輛掛外省牌照,為廣西居民、企業或經常居住地在廣西的居民、企業所有或實際使用的車輛;廣西居民或企業在本區境內購買車輛時,委托經銷商或中介機構直接辦理外省牌照的;車輛掛外省牌照,但在廣西保險公司投;蛴蓮V西經濟實體為其提供購車貸款或擔保,并在廣西從事運營的;車輛掛外省牌照,大額稅費(指公路養路費等)在外省繳納,小額稅費(指保險費、工商管理費等)在廣西繳納,并在廣西境內從事運營的;在廣西營運的車輛,沒有按規定到車籍地交警、運管部門辦理年檢和車輛檢測手續、且在車籍地實際繳納的各種稅費較廣西同類車輛明顯偏低,也低于車籍地正常征收標準的;廣西居民或企業所有車輛轉賣到區外后,車輛的實際使用人、貨源地等未發生變化且仍在廣西營運的;車輛掛車掛外省牌照,牽引車掛區內牌照,在車籍地實際繳納的各種稅費較廣西同類車輛明顯偏低,也低于車籍地正常征收標準的;在廣西營運(含租賃外省車輛)或參與工程施工兩個自然月以上的車輛,未按規定辦理調駐登記手續的。
有關部門表示,對符合上述認定標準的外掛車輛,機動車所有人應于今年12月31日前將車輛轉回廣西落籍。車輛因故不能轉籍的,要按規定辦理調駐手續。對主動轉回廣西的外掛車輛,交通征稽部門按廣西同類車輛給予養路費等公路交通規費包干繳費優惠。
據了解,行動開始后,各級交通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稅務、農機等有關部門,對各種拖、欠、逃、漏繳國家稅費、未按規定辦理調駐登記手續、使用假牌證、假繳費憑證、超載超限運輸及擅自改變車廂長度或攔板高度(固定改裝)等非法改裝行為的外掛車輛進行全面清查,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妨礙、阻撓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外掛車輛治理公務活動的,將依法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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