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酒后駕車 我們應該要向國外學些什么
2009年8月25日來源:Gxqcw.com
在汽車社會,酒后駕車、酒醉駕車是對公共秩序和他人安全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把酒駕作為重點的交通違法行為來治理。
人們看到,治理酒駕比較成功的國家都有若干共性,首先就是立法上從嚴。
不少汽車愛好者都知道德國有部分高速公路不限速,高速公路上的平均車速可能是世界最高的,德國人愛開快車也是全球知名。但德國的法律法規對駕駛違章的處罰也極其嚴厲。駕車者因飲用酒精飲料或其他麻醉品而影響駕駛能力,哪怕沒有造成具體傷害,只要被查到就會被提起訴訟,至少禁駕9個月,并處一年以下徒刑或者罰款。
不僅是德國,美國、加拿大、英國和芬蘭等許多國家,針對醉酒駕駛的處罰都已不是普通的交通規章,而是上升到刑法的高度,酒后駕駛者哪怕沒有肇事都有可能被處以徒刑。嚴格的法律法規,保證了這些國家能夠有效地治理酒后駕駛。
當然,光有嚴格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執法公正也是治理酒駕成功國家的共同特點。公平和公正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對酒后駕駛者不論高官富商、明星名人,只要發現就應該依法處罰。比如,游泳巨星菲爾普斯可算是全球家喻戶曉的人物。2004年,他剛在雅典奧運會獲得6塊金牌,就被美國警方發現酒后駕車。盡管他還沒有造成什么實際損害,但還是被拘捕、判18個月緩刑、留校察看一年半,并被罰款250美元,還被要求到學校作關于“酒駕危害”的巡回演講。
類似的新聞曾被作為明星軼事廣為報道。但軼事背后更值得人們注意的是,美國警方并沒有因為菲爾普斯的“明星”、“天才”身份而“放他一馬”,而是嚴格按法律行事。這對社會也起到了很強的警示作用。
防治酒駕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執法和教育常態化也是治理酒駕成功國家的一條經驗。特別是多種多樣、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教育手段,對初學駕駛者和年輕的新手司機可能更為有效,可以從根源上防范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在一些發達國家,主辦交通安全教育的不僅有警察、學校等公共機構,還包括大量的民間組織。在教育方式上,也不僅限于口耳相授,而是采用多媒體、虛擬實境等高科技手段。這些都值得人們借鑒。
汽車社會是工業文明高度發展的成果,是人類交通的一場革命。它也要求人們有新的文明行為規范,而酒駕這種對他人安全極不負責任的行為,無疑是汽車社會的破壞因素。對酒駕“零容忍”,是先行進入汽車社會的國家最寶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