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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29日連續兩天,在南寧三個小區的外圍停車場,一共有28輛小車被撬了車窗,發生失竊事件。損失有大有小,其中,有的人被盜了一萬元現金,有的人只是被偷了幾瓶紅牛飲料。
據一名資深汽車修理工介紹,竊賊利用一字螺絲刀,幾秒鐘就能破壞一面車窗。警方提示,貴重物品切勿放在車內過夜。
車窗被砸
車里的小紅包
也被洗劫一空
29日上午,南寧某小區的李先生剛從宿醉中醒過來,來到小區旁的商業街取車,走到停車位,瞬間驚出一身冷汗:車窗被開了一個洞,玻璃整塊掉在地上。他趕忙沖進后座,翻開儲物柜,胡亂翻了一通,心里涼了半截:“完了,一萬塊沒了。”
被盜車輛的車窗被整塊拆了下來,車內一片狼藉。
被盜車輛的車窗被整塊拆了下來,車內一片狼藉。
說起這次被盜經歷,李先生悔得腸子都青了。28日下午,他從外面回來,把車停在小區的商業街。把車鎖好后,他接到朋友電話,說要過來找他吃飯。考慮到晚上可能會喝酒,于是他把身上的公文包放車里鎖好。當晚,酒足飯飽后,他獨自回到了小區,直接上樓回家了。第二天前來取車時看到,整輛車里面被翻了個底朝天,甚至連過年時放在車里的小紅包也沒能幸免,全被洗劫一空。
其實,當天被砸車的,不只李先生一個。記者了解到,當天這片區域內至少有21輛車被砸發生失竊。而損失有大有小,最大的損失是一萬元現金,最小的只丟失了幾瓶紅牛飲料。
而就在一天前,該區域旁的另一個小區的外圍停車場,也有7輛車被破窗盜竊。
一名資深的汽車修理工黃先生說,一般家用小轎車的車窗都比較脆弱,這是考慮發生緊急情況時,車內的人可以越窗逃走,但這也給不法分子制造了機會。如果是整塊玻璃被敲下,有可能是竊賊使用螺絲刀破壞了車窗的傳動裝置,對于有經驗的人來說,不過是幾秒鐘的事情。
盜竊地點
均位于小區外圍
停車場
當天,記者在李先生小車被撬的事發現場,每走幾步,就能看見地上掉落的整塊玻璃。一些車還沒來得及開走,只見后座上的玻璃缺了一塊,足夠一個人爬進去。里面則一片狼藉,顯然有人想尋找什么東西。停車區域并非是完全封閉的,人和電單車可以從人行道隨意進入停車區域。記者來到3月28日晚發生盜竊的某小區外圍停車場,地形大致一樣。
這些發生案件的停車區域都是人行道和臨街商鋪之間的狹長區域,一個區域大概可以停放50到100輛車左右。所有進出停車區的車輛,都要經過門禁,取卡后進場。停車一般按次或月卡收費,晚上8時以后算過夜,收費6到10元不等。在這個外圍停車場停車的,多數是小區業主和在商業街做生意的。
近年來,南寧市不少新建小區,都配套有商業街。商業街與人行道之間,一般預留了一塊區域,被開辟成收費停車場。南寧不少小區都有類似這樣的小區外圍停車場。
對于已經發生車輛被盜竊案件的小區,這里的保安主管表示,他們正在積極配合警方,對案件進行調查。
保安主管說,首先他們馬上加強了外圍停車場的人手,尤其加強了夜間巡邏。另外,他們正在向上級申請,將原先設置的攝像頭更換成紅外線攝像頭,以利于夜間的安保工作。下一步,他們會設法跟城區政府申請,將現在半開放的停車場變為全封閉,以防止竊賊自由出入停車場。
物業回應
他們收取的是“場地占用費”
在采訪中,發生車輛被盜竊案件的小區物業方告訴記者,他們收取的費用實際為“場地占用費”,有別于“保管費”,如果確實是“保管關系”,他們會與業主簽訂附加的協議說明。
記者查閱了南寧市2012年9月修改的《南寧市停車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規定,停車場應配備安全防范設施和管理人員,履行停放車輛的安全管理義務。公共停車場經營者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車輛丟失或者損毀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但《辦法》未就“場地占用費”和“保管費”進行界定。
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林有錦律師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此尚無明確規定。而“場地占用費”和“保管費”的爭論,在法學界也沒停止過。其認為,如果車主提前被告知“占地費”有別于“保管費”,而繼續把車停到停車場,那意味著車主接受了這個前提條件,物業可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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