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財政扶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今年區市兩級政府新購車輛新能源汽車占比例不低于30%
廣西日報南寧訊 (記者 吳麗萍 通訊員 鄧家壹)日前,自治區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提出了2015年至2020年的推廣應用目標和一系列財政扶持政策。
按照推廣應用目標,今年在公交、出租、公務、市政、郵政等領域開展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示范運營,自治區級、市級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數量為500輛,其中純電動乘用車2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150輛、純電動客車5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50輛、純電動專用車50輛。
2016年,全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數量為1000輛,其中純電動乘用車5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300輛、純電動客車5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60輛、純電動專用車70輛、燃料電池汽車20輛。
2017年,全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數量為2000輛,其中純電動乘用車10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600輛、純電動客車1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150輛、純電動專用車100輛、燃料電池汽車50輛。
意見要求,各市可以根據當地新能源汽車發展需要,按照國家購車補貼標準的一定比例對消費者給予購車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和補貼辦法由各市人民政府確定。自治區對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行“以獎代補”政策,按照各市推廣應用中實際發放補貼資金的40%,對各市進行獎勵。同時,各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補貼標準,對充換電設施建設費用給予財政補貼。
據悉,我區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研發的新產品,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對每款車型,自治區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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