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南寧市道路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聽證會參加人的公告
南價公告〔2016〕第1號
為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有關規定,我局擬于2016年9月上旬召開南寧市道路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參加人員的構成及名額
本次聽證會擬征集聽證參加人20名,由消費者、經營者、其他利益相關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等方面人員組成。其中:消費者10名,經營者1名,其他利益相關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1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1名,社會組織人員1名,政府部門人員4名。
本次聽證會設旁聽席、新聞媒體記者席。其中旁聽人員5名,新聞媒體8家(視情況可另邀請部分新聞媒體參會)。
二、聽證會參加人員的產生方式
(一)聽證會參加人
1、消費者:采取自愿報名方式,也可由南寧市物價局委托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及城區(開發區)推薦,從符合條件的報名者中隨機選取產生。
2、經營者:由南寧城市路橋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推薦產生。
3、其他利益相關方、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社會組織人員:由南寧市物價局聘請產生。
4、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由南寧市物價局聘請或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推薦產生。
5、政府部門人員:由南寧市道路停車管理相關部門推薦產生。
(二)旁聽人員和新聞媒體
1、旁聽人員:采取自愿報名方式,也可從未被聘請作為聽證會參加人的報名者中產生。具體由南寧市物價局按報名先后順序選取產生。
2、新聞媒體:采取自愿報名方式, 按照報名先后順序產生;南寧市物價局可視情況另邀請部分新聞媒體參會。
三、聽證會參加人的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有效的南寧市身份證(或居住證等證明材料);
2、不屬于國家機關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的在職工作人員;
3、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了解道路停車收費政策,有一定的調查研究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就聽證事項客觀反映意見、闡明理由;
4、能夠保證按時全程參加會議并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5、同意公開姓名、職業、居住地等必要的個人信息。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6年7月18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雙休日除外)。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南寧市物價局辦理報名手續。
2、電話報名。報名者撥打南寧市物價局電話報名,并于2016年7月 27日18:00前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南寧市物價局登記確認。
新聞媒體采取電話報名方式,并于2016年7月 27日18:00前將參會人員記者證(或確定參加聽證會的函)傳真至南寧市物價局。
(三)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南寧市青秀區嘉賓路1號市政府大院1號樓南寧市物價局價格綜合科11106室。
聯 系 人:滕宗良、李炎夏
聯系電話:5530123、5539922(傳真)
特此公告
南寧市物價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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