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要齊全
舊車交易中,我們最需要注意兩個方面:一個是看車破不破、開了多久、有沒有撞擊過的痕跡;另一個就是看車的手續是否正規、齊全。假證泛濫的當下,買主得練就火眼金睛,別被假證給忽悠了。
買二手車時經常困擾車主的就是手續。一套正規的手續應該包括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需在年檢合格期內)、車輛購置附加費證明、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上一次過戶票)、車主身份證(單位提供法人代碼證書)、養路費繳納證明、車船使用稅、買方車主身份證(單位提供法人代碼證書)。
過戶要仔細
手續齊全后,我們就要到舊機動車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同時還要到車管所進行過戶驗證,并做客戶變更手續。在辦完車牌更換、登記證書的變更等以后,不要忘記到養路費征稽處,辦理養路費變更,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手續變更。每個環節都馬虎不得,不然車輛在使用中就會遇到麻煩。
另外,如果是在同區過戶,車牌則不用變更,變更車牌主要是針對跨區過戶,而且要到車管所登記變更手續,然后到選號窗口重新選號。
不能講情面
甲方把車賣給乙方,卻沒有過戶,這種情況在舊車交易中經常存在,大家兄弟一場,也不好意思較真。你不較真,出了事自然有人跟你較真,如果不過戶,車輛一旦發生交通違章、肇事等,甲方同樣要承擔一定責任。所以大家常說:“賣了舊車未過戶,車出事故賣方負”。建議車輛交易之后,馬上過戶。
私下協議需慎重
還有一種情況是甲乙雙方買賣車輛時自行簽訂協議。按照新交通法,簽定協議當天起以后的車輛所有事故責任,都將由買車方承擔,甲方“無連帶責任”。但當買車方發生比較大的交通事故后,在保險公司不予承擔或承擔部分、買車方逃逸或也無力承擔責任的情況下,車的戶口還是賣車方名字,也會有一定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