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玉迎通訊員趙博) “新買的二手車,還沒開上就先給原車主還了一千多塊錢的欠稅。”剛高高興興辦完二手車過戶手續的新車主趙先生,到了稅務所才知道原車主還給自己預備了一份多年未交車船稅的“厚禮”。原來,原車主是個車船稅的“老賴”,欠了5年的車船使用稅沒交,借著過戶把“一屁股債”也過給了新車主趙先生。豐臺區地稅局昨天提醒,買二手車的消費者在辦理過戶之前,一定要向原車主索要以往年度車船稅的相關完稅證明,以免“代人受過”!坝幸徊糠旨{稅人知道車輛的過戶手續中不查驗車船稅的交納情況,所以就故意偷漏稅,把多年未交的稅款轉嫁給二手車的購買者。”豐臺區地稅局稅務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據了解,逾期不交的車船稅除了要補交稅款,還要按照滯納天數每日以萬分之五的比例交齊滯納金。截至目前,今年已經有276輛車的車主到豐臺地稅局補交了車船使用稅稅款5.66萬元,滯納金1萬余元,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二手車車主。
豐臺區地稅局為此建議,在車輛過戶環節增加驗看車船稅相關交納證明一項,以避免車船稅應交納者鉆過戶不查車船稅的空子,損害二手車購買者的利益。二手車原車主如果告訴購買者已交稅、卻不能提供車船稅完稅的相關證明,購買者可以要求和原車主一起拿著行駛本,到地稅局的任何一個稅務所查詢該車的車船稅交納信息。
“除了一些人惡意拖欠車船稅,車主也可能無意間延誤了車船稅的交納!睋囟惥止ぷ魅藛T介紹,有的人在購置新車時經銷商承諾一條龍服務,購車人誤認為已包含了車船稅;還有的納稅人認為車船稅征期為每年的1月至3月,因此在征期過后的4至12月購買新車,但原車主并未交稅。另外,由于私車和公車有各自獨立的征收及信息系統,因此當公車過戶成私車時,系統顯示以前年度的車船稅納稅額為零,從而需要私車購買者補交自過戶之日起的應納車船稅。
豐臺區地稅局還提醒,在車船稅新標準未出臺之前,需補交以前年度車船使用(牌照)稅的納稅人,不要再去銀行交納,應盡快到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的車船使用(牌照)稅征收窗口辦理納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