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違法行為,法規上雖有明確規定,卻沒有相關的罰則,當事人容易逃避處罰;在一些群眾看來,有些運輸行為屬于經營性道路運輸,但運輸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結果無法給予懲處。近階段,浙江省天臺縣運管所就發現了兩起這樣的運輸案例。這一現象在某種程度上凸顯了法律的尷尬,不能不引起有關方面關注。
無證反而不如否認
最近,天臺運管所在對一輛過境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檢查時,發現該車的押運人員無上崗資格證,但該押運人員繼而又否認自己是押運人員,稱自己只是個隨車人員。這一反復的意圖很明顯,就是想逃避處罰。司機與押運人員很清楚,如果有押運人員但無相應的資格證,運管部門要作出處罰,罰款額度也比較高。但是如果未配備押運人員,運管部門就只能責令改正,卻無權作出處罰決定。
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聘用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押運人員,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梢姡哼\人員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危險貨物實行押運人員制度主要是保證危險貨物隨時隨地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確保危險貨物不丟失、不泄漏,在發生運輸事故時能及時得到有效處理和報告。
在責任追究的規定上,交通與公安均有對押運人員違規方面負有各自的監管職責!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運輸危險化學品,不配備押運人員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對有關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單位、托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條例還規定,從事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的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未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由交通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交通部門的職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也是類似規定。
同是押運人員,多頭管理,弊病就出來了。在本案中,那位無證的押運人員碰到運管部門可辯稱自己是隨車人員,遇到交警則解釋自己是押運人員,結果很容易逃避處罰。盡管這樣的違法行為并不多見,但攸關安全的管理漏洞終究是要及時堵上的。
似是而非的運輸違章
前不久,天臺運管所接到一群眾舉報投訴,稱在城區某街道上有3輛無道路運輸證的小貨車在從事經營活動,車身有明顯的某飯店廣告標記;槿藛T迅速出動,查獲了這些存在無證嫌疑的小貨車。當時,這些小貨車被裝飾得跟彩車一樣,車廂左右及后樣板上都豎著一面廣告,如此一來,原本的欄板小貨車恍若一輛廂式小貨車。經現場檢查,這3輛小貨車均未獲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均無道路運輸證,每輛車上除三面廣告外,車廂內都沒有裝載貨物。經詢問,司機承認某飯店支付給他們150元費用,他們則需一天內相隔一定時間在街上做流動宣傳。
這150元算不算運輸費用呢?稽查人員被這一新鮮事物難住了。如果算,那這些小貨車的行為就將無可非議被認定為涉嫌無證經營;如果不算運輸費用,而是宣傳費用,那運管部門就不應追究其責任。
針對這個問題,有的稽查人員表示,為社會提供服務、發生費用結算或獲得報酬的道路運輸行為就是經營性道路運輸,像這3輛小貨車明明白白收取了150元費用,就應當算是發生了費用結算,因此可認定為無證經營。
但有的稽查人員并不認同,他們認為,對這一行為的認定必須首先要弄清什么是道路運輸。所謂道路運輸,就是指在道路上通過交通運載工具運送旅客或者貨物的活動。照此而言,道路運輸必須與旅客或貨物發生直接關系,車上的廣告牌能算是貨物嗎?如是貨物,誰又是貨主或顧客?這又顯然不妥。
也有的認為,從本案3輛小貨車所載運的來看,應當屬于流動宣傳性質。按照《廣告法》規定,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廣告經營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廣告設計、制作、代理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在道路運輸法規沒有明確具體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含義時,本案由工商部門追究司機無照經營廣告的責任比較妥當。
運管所專門就此問題咨詢了法律界人士,他們都認為相關的運輸法規對此表述不清,不宜輕易下結論。最后,該所未對這3輛車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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