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楊某的車將電動三輪車撞到路邊(警方供圖)
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韋東 通訊員 李斌 韋仁天)6月30日凌晨,一名男子在駕駛電動三輪車經過賓陽縣城東環路南寧往柳州方向的國道時,被一輛紅色小轎車追尾。事故造成該名男子顱腦損傷及身上多處受傷,當場不省人事。肇事者發現自己撞傷人后,沒有對受害者及時提供救助,而是棄車逃離現場。賓陽交警在現場勘查時,發現肇事者駕駛的車輛竟是一輛套牌報廢車。警方立即開展偵破工作,經過3個多小時的追擊,終于在當天早上7時許將肇事逃逸者楊某揪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開車撞人逃逸 肇事車為套牌車
6月30日凌晨3時30分左右,賓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路過群眾電話報案,稱縣城東環路六瓦匠村口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動三輪車側翻路邊,有一名男子重傷,肇事者棄車逃逸,不知去向。
接警后,事故處理中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看到,322國道六瓦匠村口路段停著一輛車牌為桂FCB×××的紅色本田小車,車頭往柳州方向,由于激烈的碰撞,小車的引擎蓋已經嚴重變形,距離小車后面十幾米的公路旁,一輛大陽電動三輪車側翻路邊。受傷男子已經被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
辦案民警在事故現場留下的本田紅色小車里,發現遺留的一些票證、名片等物品。為了盡快破案,辦案民警一方面到縣人民醫院找傷者了解情況,不過,50多歲的傷者覃某一直處于昏迷狀態(后經過搶救目前已經脫離生命危險),無法提供案情信息;另一方面,民警根據車牌號桂FCB×××信息一查,發現這輛紅色本田小車竟然是一輛套牌車。
警方迅速調查 3小時揪出肇事者
辦案民警立即開展偵破工作,通過道路安裝的 “天眼”對幾個路口幾千張圖片進行逐一篩查比對,終于查到嫌疑車輛的行蹤軌跡,再結合車上的票證等信息,鎖定了嫌疑人楊某。
6月30日上午7時許,辦案民警在火速趕到賓陽縣大橋鎮某村楊某家,傳喚其到事故中隊接受調查。在調查中,楊某對其駕駛小車撞翻電動三輪車后逃逸一事供認不諱。至此,該案3個小時30分后告破。
到案后,楊某向警方交代,他所駕駛的掛有桂FCB×××的紅色本田小型轎車,是2016年4月在縣城某拆車場以9000元購買的一輛報廢車(拆車場已經搬走)。買車后,通過其他渠道買到了這塊車牌,因為是假車牌,也辦理不了保險業務。令民警意外的是,當民警問楊某持有何種機動車駕駛證時,楊某回答自己根本沒有任何駕駛類證明,屬于無證駕駛。
涉嫌無證駕駛 需接受進一步處理
楊某稱,當天凌晨,其和朋友在某娛樂城喝酒后,開車返回大橋,在途經322國道六瓦匠村口路段時,因對向駛來的大貨車燈光照射,楊某一時沒有看清前面有一輛三輪車行駛,當發現前方的三輪車時,雖然剎車并稍微往左打方向避讓,但因距離太近,避讓不及撞上了前方電動三輪車尾部。
電動三輪車被撞后側翻路邊,駕駛員受傷后發出了痛苦的呻吟聲,楊某本能地拿出手機欲撥打急救電話和報警,但是他轉念一想,自己駕駛的小車是套牌的報廢車,并且屬于無證駕駛,如果報警,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了逃避責任,楊某和朋友乘坐一輛從南寧開往柳州方向的面包車(面包車已經查獲)離開了事故現場。
楊某事后對自己的行為深深自責,悔不該無證駕駛機動車,更不應該買報廢車套牌上路,這不僅傷害了別人,還因賠償醫療費給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楊某表示要牢記這次處罰,要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規,不要無證駕駛,更不要貪圖小便宜購買報廢車和假車牌。
目前,在辦案民警的協調下,肇事者楊某及其家屬正在積極籌措被撞人的醫療費。楊某因涉嫌無證駕駛、駕駛套牌車輛、撞人逃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將對楊某做進一步處理。
E_Mail:vip@gxqcw.com 電話:15077070808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濱湖路48號南湖聚寶苑D區15樓 桂ICP備06004827號 經營許可證編號: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