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有購車經歷的市民會發現,在購買新車繳納車輛購置稅時,計稅價格并不是購車價格,而是按照定期核定的基準最低計稅價來繳納車購稅,而最低計稅價有可能高于車輛的購買價格。這樣的情況從明年起或將改變。11月25日,南國早報記者從南寧市國稅局車購稅分局獲悉,明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托電子信息平臺,對采集到的每輛車價格信息自動核定并下發最低計稅價格。如此一來,市民購車將不用再多交“冤枉錢”。
現狀:每兩月調整一次車價信息
據南寧市國稅局車購稅分局征收股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為避免車輛銷售發票票面價格低于實際價格時出現偷逃稅行為,國家規定了機動車最低計稅價格。在車輛購置稅的征收中,如果該車的成交價高于最低計稅價格,按實際成交價格計稅;如果成交價低于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則按最低計稅價格計稅。
該工作人員表示,實行最低計稅價格在避免經銷商低開發票、監督納稅行為、保護稅基、公平稅負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例如,一輛20萬元的車,經銷商可能開15萬元的發票,這樣車購稅能少交幾千元。有了最低計稅價格,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但同時,由于新車型上市的數量與種類不斷增加,銷售價格調整日益頻繁,現行計稅方式也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企業恰巧在稅務機關價格信息采集期結束后調整機動車出廠價格,但稅務機關最低計稅價格仍維持原來的水平。消費者若在此時間內購買了價格已調整的車輛,并辦理車輛購置稅,車輛價格(不含增值稅)即便低于最低計稅價格的,還得按現行最低計稅價格計算繳納車購稅,這會讓消費者感覺“吃虧”了。
變化: 車購稅與即時車價掛鉤
明年1月1日,新政將實行。按照新政,通過“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車輛票據關聯子系統”,機動車生產企業會實時關聯并上傳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出廠銷售發票票面價格信息。稅務總局根據企業上傳資料,實時采集每輛應稅車輛價格(增值稅含稅價格)信息,可實現自動核定、下發每輛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這意味著,一旦機動車出廠價有調整,最低計稅價格亦將相應作出調整,實現“一車一價”。
這一變化對于消費者而言無疑是利好消息。假設,稅務總局核定某品牌機動車最低計稅價格為25萬元,消費者購車價高于25萬元時,在新舊政策的執行上沒有變化。但若恰逢競爭激烈,車輛出廠價降低到22萬元。按現行辦法,最低計稅價格因時間差尚未調整,那么消費者仍得按照25萬元的最低計稅價格繳稅,約為 2.14萬元;但新政實施后,假設最低計稅價格隨出廠價降低到22萬元,則消費者只要繳納約1.88萬元,省了近3000元。
分析: 部分購車者將受益
南寧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歐先生對車購稅新政表示歡迎,他認為新政會對汽車消費起一定的推動作用。
歐先生說,在實際銷售中,銷售價格低于最低計稅價格的情況確實存在。這種情況在銷售豪車時出現的幾率更高,一些百萬元級別的豪車動輒優惠數萬元甚至10多萬元,繳稅額往往比消費者根據銷售價格計算的要多近萬元。
不過,無論是現行政策還是新政,車購稅的計稅方式都將按照最低計稅價格為最低計稅基準。由于最低計稅價格采集、核定是以出廠價為基礎,終端市場銷售價格變化并不對其產生影響。也就是說4S店的促銷、降價并不直接影響最低計稅價格,只要該款車的出廠價沒變,最低計稅價格就不受影響。比如新政實施后,某輛車根據出廠價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是20萬元,4S店實際銷售價格即便只有10萬元,還是要按20萬元計稅。
多名汽車銷售人員認為,新政實施后,豪車、舊款清倉車等車型的消費者受益會比較直接,而普通中低價車的消費者可能感覺不是太明顯。因為中低價車的車購稅本來就不是很高,大多不超過兩萬元,即便可以少繳一點,也只是少幾百元,“剛夠加一箱油”。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實施后,若消費者購買的機動車屬于2014年1月1日前生產的,繳納車購稅時,仍以2013年度最后一期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為參照,若購車價格低于該價格,則按最后一期最低計稅價格計算。因此,明年初購車的消費者,如想享受新政帶來的實惠,還需多注意車輛的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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