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出事故受損,到4S店維修,卻遭遇舊配件;車主要求換原裝車窗,師傅卻裝上一塊二手舊玻璃。針對汽車維修時遭遇到的“掛羊頭賣狗肉”現象,南國早報接到過多起投訴,不單是路邊的維修廠,連正規的4S店,都有偷龍轉鳳、移花接木之術。工商部門提醒,車主遇到類似情況時,要注意保留證據,再向有關部門投訴反映
案例:4S店修車時使用老舊配件
去年12月份,譚先生車子的前擋風玻璃和右后車窗被人砸爛,他把車開到南寧市秀廂大道的某品牌汽車4S店進行維修。在檢查換好的配件時,譚先生發現,工人給車子裝的玻璃與原裝玻璃不一樣。經過追問才得知,那玻璃是舊的。
譚先生要求與4S店負責人面談,討個說法?墒菑南挛缫恢钡鹊缴钜,4S店負責人一直沒有出現。“他不來我就不走了,干脆在這里過夜!弊T先生說,整個晚上,他就待在維修車間的值班室,跟保安一起看電影。好在4S店的工作人員也很熱心,給他送來了暖風機、風衣、食物和熱水等,這個晚上湊合著過去了。
后來,南國早報記者介入采訪,該4S店的負責人才現身。他滿懷歉意地說,本來要過來的,但因家里的小孩有點事,耽誤了。4S店方表示,會為譚先生免費更換好原裝玻璃,同時為表達誠意,還給予譚先生一筆補償金,譚先生也對這個結果表示滿意。
據該4S店維修部門的負責人表示,整件事是個“小誤會”。因為譚先生要求給車子換裝原裝玻璃,4S店沒有現貨,就向生產廠家訂貨。結果廠家把貨發錯了,車主要的是右后車窗,廠家發來的卻是左后車窗,而維修車間里正好有一輛事故車,右后車窗是完好的。按這名負責人的說法,維修工人把事故車的右后車窗拆下來,裝在譚先生車上,想看看是否匹配!斑@是我們的工作失誤,應該事先跟車主溝通,獲得其同意”。
無獨有偶,桂林市臨桂縣車主李先生的小車出事故受損,到4S店維修,也遭遇舊配件。車在維修后,李先生發現4S店更換的變速箱、水箱框架、避震、氣囊等都是舊的。接到李先生投訴后,經工商局調解,店方給李先生補償1.7萬元。
專家:舊配件可用但有限制
廣西消委會汽車消費專家團成員、廣西大學機械工程學院教授何云信告訴南國早報記者,在汽車維修企業,也允許將舊件再使用的行為,但是這個“舊”不能是差不多到報廢期的,而是應該在八成新及以上,才不會影響車輛的實際使用性能。另外,使用舊件也必須在事前告知消費者并獲得消費者的同意。
何云信教授說,汽車故障的類型一般分為輕微故障、一般故障、嚴重故障、致命故障等。對輕微故障、一般故障所涉及的零部件,其受損不嚴重的,經過修復后可以繼續使用,但對嚴重故障、致命故障所涉及的零部件則不能通過修復再使用,也是就業內人士所說的“嚴重故障、致命故障所涉及的零部件不可通融”。
何云信還說,在發生碰撞時,汽車的保險杠起到緩沖的作用,如果汽車的保險杠被撞,保險杠、縱梁、橫梁、立柱等,是無法通過修復來恢復原定的功能的,所以在維修實踐中,一般保險杠被撞后都應該換新的,以保證性能發揮和安全行駛。
工商:保留證據以免“打嘴仗”
車主如果在修車時遇到糾紛,應該如何維權呢?一名資深的工商執法人士說,保存證據非常重要。在一些相關案例中,車主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及時和妥善保留證據,從而在后續的調查時,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 執法人員提醒說,車主在維修更換零件時,最好親自到場監督,確保所更換的零件是自己所要求的,且在整個修車過程中,不會被掉包。如果車主對于維修質量有疑慮,也不應當私自進行檢測和拆卸,而是應該通知相關執法部門到場作證,或者讓維修方也派人到場,這樣才能保證全過程的公開、透明,也省去了后面的“打嘴仗”。
自治區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陳繼輝在接受南國早報記者采訪時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消費活動中享有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權利,這些權利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容侵犯。汽車維修企業明知其提供的配件存在瑕疵,卻通過簽訂協議限定消費者的權利或者事前不告知等方式,免除自身應依法承擔的責任,其行為屬于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工商機關除有權責令汽車維修企業改正,還可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要求汽車維修企業賠償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
當前,有些經營者在出售商品及提供服務過程中,利用合同免除自身的責任,或者不完全執行合同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此,工商機關除強化市場監管執法外,還會加大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消費教育引導工作,規范汽車消費市場的經營行為。
據記者了解,根據自治區工商局的部署,今年工商系統將加強包括交通工具在內的五大類重點商品和服務的消費維權工作,汽車4S店將成為重點監管對象。工商執法人員希望消費者在遭遇消費侵權時,及時到工商部門投訴舉報。
E_Mail:vip@gxqcw.com 電話:15077070808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濱湖路48號南湖聚寶苑D區15樓 桂ICP備06004827號 經營許可證編號:桂B2-2009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