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下午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私家車注冊為出租客運車才能從事專車服務,司機要取得從業資格證,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證》,是否管控數量、市場定價還是政府指導價,各地政府可自行來定。
按照《辦法》要求,未取得出租客運證從事專車運營,接入未取得《道路運營證》的網絡平臺或接入兩個及以上的網絡平臺,司機最高被罰款3萬元。不出具出租車發票、中途甩客或者其他違規行為,司機最高罰200元,經營者最高被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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