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晨報12月25日報道 汽車撞上大樹,車內裝有8萬元現金的
撞樹
8萬現金飛出車
今年4月18日16時許,一輛內蒙古牌照的
此前,車上的內蒙古人小于和老高還興奮地談論著此行賣糧的經歷糧食全部賣完,還一次性結清了8萬元賬款。在車上睡著的小于回憶,醒來時汽車已撞在了路邊的大樹上,放在腦袋邊裝有8萬元的黑色塑料袋不見了。
“我鼻子上全是血,司機趴在方向盤上,老高正從窗戶往外爬呢,(車)門都打不開了!”小于回憶當時的場景,隨后,他們三人來不及去看傷,馬上
村民
支走同伴“撿”現金
路邊、大樹附近……小于三人找了一遍又一遍,可仍不見裝有巨款的黑色塑料袋。
民警開始在附近的村子挨家挨戶查找,詢問“誰家撿到了東西”。
很多村民都說自己曾去看過熱鬧(肇事),但沒人承認撿著什么東西。
難道黑塑料袋長了腿,自己跑了?
“小秦好像撿著了東西!本驮谶@時,一位村民的話引起了警方的重視。這位村民回憶,當時他跟小秦一起去看熱鬧,結果在肇事車附近看見了一個黑色塑料袋,他自己還踢了一腳沒踢開。小秦讓他去那邊瞧瞧,等他再回來時小秦和那個黑塑料袋都不見了。
面對警察,小秦坦白地說:“是我拿的!我把它偷偷拿回家了!”
小秦將塑料袋拿回家后,他的
案子破了,小秦將贓款歸還失主后,卻因涉嫌盜竊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量刑
不是“撿錢”是盜竊
11月,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并以盜竊罪判處小秦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我的行為不是盜竊。”宣判后,小秦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他的辯護律師也認為:小秦是在將塑料袋拿回家后發現是錢,才產生的占有心理,該錢應是遺忘物。小秦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其行為符合侵占罪。
而二審法院則認為:本案中的8萬元人民幣并不是失主遺忘于某個地方,只是由于車禍致使此款落在車外,失主發現后即刻進行尋找;而小秦明知失主在尋找,卻沒有主動歸還。
此外,法官還進一步解釋,小秦在發現塑料袋后,便將同時發現塑料袋的另一人支開,而獨自將塑料袋拿走。此時,小秦已經產生了占有該物的主觀故意,明知失主在尋找仍沒有歸還,其行為符合盜竊罪。
日前,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小秦上訴,維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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