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視報道,上了全險的車主,因在交通事故中“無責”,所以被保險公司“拒賠”。
對于這種現象,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指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及保險公司完善車損險“代位追償”標準和流程等,方便事故雙方理賠。昨日,中消協表態,將敦促更正“按責賠付”條款。
“按責賠付”致無責車主索賠難
不少車主給自己的車買全險,認為車無論碰到什么問題,都可找保險公司全額理賠。實際上,國內大多數保險公司的車輛損失險合同中,保險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事故責任比例相應承擔賠償責任;保險車輛方無事故責任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央視報道稱,這種霸王條款在多家保險公司的車險合同中普遍存在。
據了解,對于碰撞事故,如果對方車主全責,就要求找對方保險公司。然而,投保人向全責方保險公司索賠需要全責方配合。如果全責方保險公司不在本地,投保人索賠難度將會很大。
“代位追償”或以行業自律推行
一位保險公司人士坦言,若投保車主在事故中無責,可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由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向全責方保險公司追償。但目前《保險法》沒有規定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代位追償”申請必須接受的權利。
據悉,北京保監局正與多家保險公司溝通,考慮以行業自律等方式推行“代位追償”,維護投保人的權益。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指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及保險公司完善車損險“代位追償”標準和流程等。
中消協敦促更正“按責賠付”條款
針對媒體曝光的車險“按責賠付”的霸王條款,昨日中消協指出,保險公司車險格式合同中有關車輛損失險的一些條款,減輕或免除了保險公司的義務,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消協將敦促有關經營者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更正格式合同中不平等的條款,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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