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定損業務人員經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新手車主在出險后,會直接對車輛進行修理,然后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事實上,這樣容易造成保險公司對修理項目和數額提出異議,若保險公司異議成立的話,被保險人可能要自行承擔不合理部分的修理費用,這就出現了車主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維修爭議。
天平車險專家介紹說,車險理賠定損爭議往往聚焦在維修方面,主要是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對于維修價格的爭議,主要是維修廠的維修金額高于定損員核定的損失金額。定損員在定損時會參考市場維修價格,確定合理的維修金額。但維修廠因進貨渠道等原因,所進的零件價格較高,或維修廠因為其他原因,造成維修金額比較高。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可以與定損員溝通,由定損員協商處理。
二是損失部件該更換或者該維修的爭議。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部件以修復為主,即損失部件可以修復使用,且不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應當進行修復處理。如果損失部件無法修復的,可以更換損失部件。故而在日常的維修過程中,建議投保人注意該分歧,確定好維修方式,以確保能夠獲得相關賠償。
上述專家還提醒車主,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員確認按照4S店的維修方式確定損失金額的,切莫到普通修理廠進行維修后,而是按4S店的定損金額支付維修費用。因為4S店所需要的維修金額是高于普通修理廠的維修金額的,如果客戶按照4S店的定損金額向普通修理廠支付維修費用,就相當于客戶多支付了維修費用。到時候索賠時,保險公司是按照客戶實際選擇的修理廠標準重新確認損失金額,客戶會承擔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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