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保監會發布《2011年財產保險監管工作要點》,指出將推動車險平臺建設,推進平臺全國互聯,建立數據質量檢測機制,建立商業車險投保時事故告知機制,逐步實現理賠全流程管控;并進一步完善《機動車輛理賠管理指引》。
商業車險面臨大體檢
面對最近媒體針對車險理賠環節的連連發難,大曝“高保低賠”、“按新車價投保按折舊價理賠”問題,保監會動作不斷。在昨天發布《2011年財產保險監管工作要點》之前,保監會周一就召集了數家媒體進行商業車險專題座談會。緊接著在周二,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完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制度調研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將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于今年9月底前推動全行業完成商業車險產品、承保理賠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調整完善工作。
“高保低賠”存在誤解
在周一召開的媒體座談會上,保監會相關人士表示雖然部分商業車險規定確實存在漏洞,但是媒體對車險“高保低賠”的報道存在一定的偏差。北京一家產險公司的車險理賠專員介紹,“高保低賠”只會發生在車輛或者車輛部件出現“全損”的情況下。也就是說,在按照新車購置價投保的前提下,車輛或者車輛部件還能修的話,絕不會出現按折舊價格進行賠付。
對于車輛全損案件理賠時就低不就高的問題,北京工商大學保險中心主任王緒謹解釋道,“就低不就高”主要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比如投保人在車輛降價、老舊后,通過惡意毀車來牟利,“這也是國際上財產險的通用準則”。上述保監會相關人士也透露,在車險理賠案件中,車輛出現全損的情況不到1%,“但這次開展全行業的調研并且力爭完善相關規定,就是為了保證這1%車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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