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購買車險和索賠,很多缺乏用車經驗的車主往往感到一頭霧水,有時望文生義,更容易陷進車險誤區。
誤區一:
“超額投!=超額賠付
大多車主認為,提高車損險的保額就能獲得更高的賠付。實際上,我國現行的《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
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超額投保、不足額投保都不能獲得額外的利益。在此,提醒車主買車險時,保費可以按投保時新車價值或實際價值確定,即便“二手車”,也可通過專業人員評估其市場價值,以此作為投保金額上限的標準。
誤區二:
投!叭U”=保險公司全陪
“全險”只是一個普通說法,它在法律上并不是準確概念。
車主們所說的“全險”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車上人員險及不計免賠等多種保險。許多車主認為,愛車只要上了“全險”,發生任何事故都會全賠。實際上不一定,如發生人為打砸致車受損、車輛零部件被盜等,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償。此外,車子如果在地震中受損、加裝設備損壞、司機違章駕駛,以及汽車自燃、爆胎等情況,保險公司也是不賠的,只有投保了相應的附加險,才能獲得相關賠償。
誤區三:
事故現場無須保留
許多車主對相關部門快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辦法的誤讀,沒有保留事故現場,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
對此,提醒車主們,事故的第一現場對于車險理賠很重要。比如,當您出險后,應立即撥打報案電話,保險公司定損人員會到現場查勘、定損,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損失情況,對于了解事故成因、責任歸屬,確定損失大小,準確、合理地計算和支付賠款十分重要。如果較小的事故發生在交通要道,為不妨礙交通,車主可將事故車輛撤離到不影響交通的地點,等候保險公司前來查勘,保險公司則會將第二現場視同第一現場。
誤區四:
出險修車非“4S店”不去
當您的保車出險后,不是所有的車都必須到4S店維修。損壞的機動車在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
車輛出險后,有的4S店報價嚴重偏離市價時,保險公司就會要求車主到其他店面進行修理。這樣既維護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也防止投保人為不合理的價格埋單。所以,車主在修理車輛付費前應先確認保險公司定損金額。如果發現價格有差異,應盡量要求修理廠協助確認維修金額。如果出現維修與定損金額上的偏差,那就應要求第三方評估,進行保險理賠糾紛快速處理。有的車主不明白這一點,無形中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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