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不少私家車主向成都商報記者反映,他們在為愛車辦理投保、續保以及理賠的過程中,遭遇到各種不公平的“潛規則”。眾所周知,車險是一個充滿“B門”的行業領域,在車主心目中歷來以“水深”著稱。那么作為缺乏專業知識、信息不夠對等的普通車主,在辦理車險業務時如何才能吃透潛規則,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為此,成都商報記者特別咨詢了資深業內人士、成都商眾車險銷售中心管理部經理孔娟,請她從專業的角度結合多個案例,為廣大車主揭秘車險潛規則,并指導大家科學合理地辦理各項車險業務。
潛規則1
新車價投保 舊車價理賠
劉先生3年前花15萬余元買了一輛東風標致307轎車,根據最新市場估價也就值10萬元左右。前幾天續保時,劉先生想購買10萬元的車損險,沒想到保險公司要求他按照當時新車買入價辦理車損險。 “這樣的規定真沒道理,車子用了3年只值10萬元了,卻仍然叫我保15萬元!眲⑾壬m然對保險公司的這一規定無法接受,但又無可奈何。
據孔娟介紹,不少私家車主認為,購買車損險的車子發生事故后,車輛損失就可在投保金額內賠償。以劉先生為例,他的這輛汽車投保了15萬元的車損險,那是否意味著車輛損失部分最高可以賠到15萬元?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孔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即便是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車輛全損,達到報廢標準,保險公司理賠時,賠款是按照車子的最新估價計算出來的,而不是就能獲得15萬元的賠款。 也就是說,即便是投保了15萬元的車損險,永遠都不可能獲得15萬元的賠償!叭绻沁@樣,那我為什么要多花錢投保15萬元呢?”劉先生對此憤憤不平。
“10萬元車損險,保費大概是1200元。如果是15萬元車損險的話,大概要1600元。”一位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劉先生由于保險公司的這一規定,多掏了400余元的保費。
孔娟表示,車損險保額多少,其實保險公司并不會強制。但是如果不按新車價格投保的話,理賠時是有差價的。像劉先生這樣的情況,他可以選擇保15萬元,也可以選擇保10萬元,甚至可以選擇保5萬元。但是,理賠時賠償金額是與保額直接掛鉤的。比如發生一起事故后,估損是1萬元,如果投保15萬元的話,劉先生就可以足額獲得1萬元的賠償。但如果只保了10萬元,同樣發生這一起事故,就只能獲得2/3的賠償。
潛規則2
“全險”不等于“全賠”
今年初的一天,高先生把車停在路邊過夜,早上起來發現車窗玻璃被人撬壞,引擎蓋及左前翼子板被人為劃傷,同時左后視鏡也被敲壞。由于是新車,高先生特意為愛車買了“全險”,包括交強險、商業三者險、不計免賠險、車身劃痕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損險、盜搶險。在理賠中與保險公司在定損時,王先生認為既然投了“全險”,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盜搶險或車損險定損理賠給予全部賠償,而保險公司則只同意按照單獨玻璃險進行理賠。
事實上,“全險”一詞在法律上和保險術語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們的通俗用語。不少人習慣性把包括交強險、商業三者險、不計免賠險、車損險、盜搶險、車上人員險等在內的幾個主要險種籠統地稱為“全險”。但事實上,這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全額保險,因此也不可能獲得保險公司的“全賠”。孔娟提醒廣大車主,在簽訂車險合同前,首先要搞清楚每個險種項下的責任條款和理賠前提。即使購買了所謂“全險”,也不一定會獲取全額賠償。投保人選擇機動車輛保險的險種時,應了解自身的風險,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所需要的風險保障。
潛規則3
一人名下兩車 互碰拒賠
兩個月前,葉先生為剛拿到駕照不久的妻子買了一輛東風本田CR-V,不過登記的卻是自己的名字。端午節小長假期間,葉先生一大家人自駕前往九寨溝旅游,他和妻子分別駕駛著同屬葉先生名下的漢蘭達和CR-V向目的地進發。當車行至都江堰境內時,由于避讓橫穿的摩托車,葉先生緊急剎車,跟在后面的妻子反應不及,CR-V一頭頂在了漢蘭達的屁股上。起初,葉先生認為既然兩輛車都買過保險,直接報案理賠就行了。誰知在后來的事故處理過程中,保險公司卻以兩輛車均屬葉先生名下,不存在“第三者”為由拒賠,葉先生覺得很不公平。
對此,孔娟明確表示,按照現行的車險相關規定,同屬一人名下的兩輛車相撞,無論事故責任如何認定,只要牽涉到交強險和三者險的理賠,保險公司一概不予賠付。車損險的理賠額度可按事故雙方責任比例來計算。按照交強險和三者險的界定,被保險人和他們的家人都不能算作“第三者”,不存在理賠對象也就無法賠償。遇到類似情況,投保人應先報案,經有關部門認定事故責任后憑保險憑據可以申請車損險的賠償。根據實際情況,發生事故的兩輛車中,通常其中一輛汽車可能獲得保險公司賠償。
發生事故的兩輛車,都購買了車險,按照保險公司規定,只有其中一輛能獲得賠償,這樣的做法于情于理都無法讓人接受。不過,孔娟表示,保險公司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防范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比如制造假事故進行騙保。但是對車主來說,盡到了投保義務卻享受不到應有權利,顯然是不公平的。今后擁有兩輛汽車的家庭越來越多,自家車輛發生碰撞的幾率也會大大增加,這些車主的權益又該如何保護?
潛規則4
“紅黑車型榜”保費大不同
“去年我的車一次事故都沒出,保險費憑什么還要上漲?”上周,涂先生氣沖沖地給記者打來電話。原來,去年7月涂先生買了一輛進口轎跑車。新車到手后,涂先生開得格外小心,整年下來連輕微擦掛都沒有過。轉眼一年過去了,車子到了該續保的時候。在涂先生看來,今年的車險費用,應該能降低不少。可沒想到的是,找到保險業務員一問,總價反而從15000多元變成了16000多元,整整漲了1000多元,這令涂先生十分不解。
原來,涂先生這款車,上了保險公司的“黑名單”了。業務員告訴涂先生,最近公司經過核算發現,馬先生這款車賠付率很高,于是大幅提高了車險費率。這讓馬先生覺得不公平:“別人開車事故多,憑什么讓我跟著背黑鍋?”
孔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不少保險公司都有一份所謂的“紅黑榜單”!凹t名單”上的車型,在買保險時可以獲得比較低的折扣;可一旦車型上了“黑名單”,為它們買保險就要加價,甚至被拒保。例如馬自達6,在某些保險公司的費率系數可能是1.1,而帕薩特的費率系數則可以低至0.95。這也意味著,哪怕相同的車價,同樣的出險記錄,如果買商業險,馬自達6的價格會比帕薩特高25%。此外,對于一些超豪華車來說,它們的系數可能會達到1.2甚至1.3,甚至被拒保。有一家公司甚至把保時捷、法拉利、賓利等一溜豪車全部列入拒保名單。
那么這神秘的“紅黑榜單”究竟是如何確定的?據業內人士透露,以馬自達6為例,該車外形酷,動力好,其車主多為年齡在20歲到35歲之間的男性,一不小心事故就會比較多。保險公司為了不虧錢,所以只能提高它的保險價格。一般來說,車主以年輕人居多、或以男性居多的車型,往往會進入“黑名單”;而主打女性市場、或者以商務、公用為主的車型,則容易停留在“紅名單”上。
但是,對于保險公司這樣的潛規則,車主都表示不太能接受。雖然一款車的客戶群可能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但這也不絕對。何況即便是相同的人群,各自的性格和駕駛習慣也大不一樣。絕大多數車主認為,保險公司這種“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做法實在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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