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汽車“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再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比一稿,二稿多項條款的修改明確向消費者靠攏,但被認為力度不夠。
本月初,汽車之家聯合《華西都市報》、《汽車商業評論(微博)》、《南方都市報》、《新京報》等,面向消費者、廠商、經銷商展開了大范圍調查。在為期5天的調查時間內,線上共收到11412份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及廠商對于“三包”的多項條款存有爭議,醞釀7年之久的汽車“三包”政策并不被廣泛看好。
第二次意見稿將經營者和生產者的責任進一步明確,可以說進一步把車輛“三包”的責任推給了廠商。但調查結果顯示,78%的消費者依舊認為經營者也需要承擔質量問題引起的“三包”責任,而48%的廠家和經銷商認為,經營者不承擔“三包”責任合理。
對此分歧,業內認為,主要原因是消費者與經銷商的溝通速度和各方面成本要比與廠商溝通低,所以消費者更看重經營者對于車輛三包的責任。
在汽車折舊費的問題上,有86%的消費者認為,汽車在按“三包”政策更換或退貨時不應該支付折舊費用;而62%的廠商和經銷商認為,消費者應當支付合理的折舊費用,消費者與廠家、經銷商呈現出利益博弈下的針鋒相對。另外,消費者對于三包期限只延長公里數的態度,表現為完全不買單和難以接受。
對于汽車“三包”政策實施中產生的問題,消費者最為擔心的是政策執行力低,維權周期過長;其次,有62%的消費者擔心政策所產生的成本會進一步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此外,對于第三方機構的公正性,消費者、廠商和經銷商都表示質疑,僅有15%的消費者和11%的廠商、經銷商相信第三方鑒定可以解決公正性的問題。絕大多數消費者和廠商對第三方鑒定機構的公正性持否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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