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從百色來邕購車的廖女士遭遇煩心事,原本4S店承諾優惠1.6萬元竟變成了“保險+車膜”的費用。對此4S店表示,事先已經和消費者說明,不存在所謂的欺詐行為。經過調解,最后4S店減免2000元的車膜費用。
4月15日,廖女士從百色前往南寧白沙大道一家德系品牌4S店購車,他告訴南國早報記者,車輛的原價為26.98萬元,4S店給出優惠后的價格為25.38萬元,算下來一共優惠了1.6萬元。但隨后在付款提車時,銷售經理告訴她,還要購買1.3萬元的“保險+車膜”套餐才能提車,否則就要扣下車輛的合格證。廖女士認為,車輛是在百色使用,如果購車后再前往4S店貼膜,來回路費也要上千元,既費時又費力。付了車款,卻無法提車上牌上路,這讓她手足無措。
隨后記者采訪了該車行市場部負責人方先生,他回應說,廖女士所說并不準確,當時銷售顧問介紹了2種優惠方案,一種是直接優惠6000元,另一種是優惠1.6萬元,但要購買保險和車膜的綜合優惠,車主選擇了后一種方案。銷售經理已經詳細解釋過,并且廖女士也在購車合同簽了字。對此,廖女士并不認可,認為4S店未盡到充分說明的義務,并且還強行扣押合格證,屬于霸王條約,并將此情況反映到南寧市工商部門。
4月18日,在本報介入采訪后雙方再次進行協商,4S店決定從1.3萬“保險+車膜”套餐中減免2000元作為補償,廖女士由于急于用車,接受了該結果。
購車時捆綁、搭售保險的情況是否普遍?以南寧車市為例,新車在店內購買保險,似乎已經成為4S店潛規則之一。如果消費者要求不在店購買保險,往往會遭遇“設門檻”、“減優惠”等阻攔。在車輛銷售利潤走下坡路的大環境下,保險利潤成為車商重點“照顧”的對象。
而4S店如果有強制搭售保險的情況,消費者應如何應對?記者從廣西保監局了解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均嚴格禁止指定購買保險產品。4S店強制搭售保險,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可以拒絕購買,并通過錄音或錄像方式保留證據,向相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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